◎關於喜覺支: 2013/8/1
光說:「獲得物質的喜,是喜覺裡的「粗覺」,是七情六慾的喜,是粗俗的喜悅,喜覺若都在七情六慾裡,是一個顛倒的毛病。」
雖然有開始在減低物質需求,但我還是會因為吃到自己喜歡吃的食物開心,會想聽自己喜歡的音樂(但情緒的強度上比以前減少)。從讀大學後較懂事以來,我會因為讀到好書、看到好電影覺得快樂,也會因為遇見聊得來、能幫助彼此成長的朋友而覺得喜悅;當老師後會因為看到學生品格成長、有好的行為覺得欣慰。但最近喜悅的程度都比較平淡,我會想是因為腦受傷了所以才感到空空無感嗎?還是我的心性轉化,比較淡定了呢?要得清淨心,就要清心寡欲,那這個欲,也包括親近有道之士、學善知識、喜見人成長幸福的欲嗎?
光談到喜覺會牽扯到優、缺性的問題,提醒我們:「不要放大自己的優點,不然容易變成我是對的,你要聽我的,不然我就和你對抗。那優點就變成不是優點了。真正的優點是:不傷人、不害自己,能幫助別人,使別人受到利益,並得到安樂。也是使人能得到喜覺的由來。」我一直以誠實為最大優點,認為誠實指出人家錯誤才能使對方認清問題然後改正,認為實話實說是為了對方好。但從一些事我領悟到,因為希望對方獲得健康安樂才與他往來,最後卻因為我無法包容對方並誠實指出人家錯誤而讓對方大動肝火,反而讓他傷身體,我這麼做真是不智。無法包容、器量不夠寬宏會抹滅我的善意,且讓善行功虧一簣。還有說真話前要先看清楚對方是個可以受得起說真話的人嗎?免得動機是為了對方好卻造成對方反彈。
而在工作和生活上發生的事也是,我的善意和誠心,似乎常容易變成我是對的,你要聽我的,不然我就在心裡不服,嘴巴上說不介意,但其實仔細檢查心裡還是有氣。只要心裡還有點不舒服,就是犯戒,對方就察覺得到我在和他對抗(雖然行為沒有),因為誠於中、形於外,我內心都不服不誠,又不是會偽裝自己之人,一定會表現出對對方不滿的樣子。我表現出來的想必就是一副「我好,你們都不好」的樣子,這樣怎麼可能使人受到利益,並得到安樂呢?當然就阻力重重了~「仁」就是要「你好,我也好」。而我常覺得人家很爛,看自己很好,就算自己真的有這麼好 (漸漸認識自己後才知道沒有2018/8/9),覺得人家很爛就很可議,這樣做是在誇大自己的存在而藐視對方,要謹慎提防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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