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華教授,您好:

 

我是昨天課後向您表明我是精障的學員。您講述的內容十分符合我被歧視的經驗。

有些想法想與您分享,奈何您太受歡迎,課後大家一擁而上與您談話,沒有單獨與您說話的機會,

所以提筆寫了這封信給您,希望您不會覺得唐突。

 

您談到一個國家的文明進步與否,不是看該國的物質水平,而是看國家如何對待弱勢的人。

台灣法律明文規定,有精神病者不得擔任公教職。

我因精神障礙所受的疾病之苦,遠遠不及因精神疾病被污名化、被歧視所感到的苦楚,

我的經歷讓我感覺到精障者是沒有人權的。

 

以我自身和一些病友的經驗,我認為有些精障朋友會自殺不是因為他的病使然,

而是他因疾病被污名化、被誤解、被歧視所受到的屈辱和不公平對待,

讓他心生憤恨、走上絕路,所以我想呼籲精障人權。

 

再者,您提到「利用符號具可創造意義,製造迷思,進而操弄意識型態。

而這一切的背後是為了圖利某些人。」

是誰不斷傳播精神疾病的可怕?誰能從中得到利益?

認為精神藥學是場騙局、毒害大眾、從中賺取暴利的美國CCHR協會

(Citizens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呈現了部分真實,

該協會拍了一些紀錄片,您若有興趣了解,可到www.cchr.org。

我看的紀錄片契合我的親身經歷,

片中談及治療精神疾病的關鍵論點也類同我所學的氣功醫學理論和我看的醫師群所言。

(有時是身體某部分的障礙傷害造成了身體、腦部氧氣較少、神經拉緊,才形成憂鬱、失眠、焦慮、恐慌...等症狀

  只要解除身體障礙,讓該部氣血通暢恢復供氧、鬆化神經,以上的症狀也就能減緩甚至解除)

只是cchr鼓勵受害者控告醫師和藥廠來凸顯問題的做法,我認為不妥

所以沒在我部落格上大力宣傳該網站。

 

 

為了治療我的病,多年來我不斷找方法,

最後我體驗到真正能幫助我自立的

正如教授您在課堂上所說的「修身養性」(改變個性)和「練氣功、運動」身心雙管齊下

我便是憑藉此,不用依賴精神科藥物過正常生活。

 

精障者因深被歧視,所以沒有人敢站出來替自己說話,

甚至連宗教界也不碰這議題(不收精神病患),媒體報導也偏負面。

所以兩年前我開始寫部落格《躁鬱旅程》,寫出自己的故事,

希冀反污名化、呼籲精障人權和醫療改革。

 

媒體的力量真的很大,聽了教授的課之後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

昨天下午聽到陳曉宜會長談及您為匡正媒體所做的努力,心裡很感佩,

也謝謝您為我們上了一堂豐富的課,

祝福您 身體健康 平安喜樂

                                    慢慢敬上 20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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