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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欲物,物豈能障人 2013/8/1
光說:「心裡沒有想要的,就無傷。」
因為看重名節,心裡希望被尊重,所以反而常因被人曲解誤會羞辱而瞋怒。
只要我可以不要名,不需要地位,不冀望別人的尊重,順其而然和人相處,
不用管別人對我如何,我才可以不再受傷,不起瞋怒之火燒自己也燒別人。
運用在工作中的做法,
光說:「與同事相處以敬為貴,求所有人對我好沒必要、太累,人家對我不好沒關係。
大家在一起是partner,沒有太多的恩怨情仇,一切如過往雲煙。夫妻相處之道亦同。」
我不喜歡特權,我只要求平等相待、基本的尊重,但我受的卻常不是這樣,所以我常生氣。
我已經知道人家對我不好我會放在心裡,是因為我涵養不夠,肚量太小。
但要如何看淡一切,讓一切好的不好的都如過往雲煙?
真如光所說的多受苦受難被磨就可以達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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